证券代码:300723 证券简称:一品红
公告编号:2023-048
(资料图片)
债券代码:123098 债券简称:一品转债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品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3 年 5 月 30 日至 2023 年 6 月 9 日,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9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一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6.84 元/股)的 130%(含 130%)。后续可能会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一品转债”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20]3316 号”文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情况已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出具
了华兴验字[2021] 21002790013 号《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募集
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48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一品转债”,债券代码“12309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2 月 3 日)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1 年 8 月 3 日至 2027
年 1 月 27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一品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45.78 元/股。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回 购 注 销 事 宜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60,895,100 股 变 更 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业务指南”)、
《一品红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品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45.78 元/
股调整为 45.79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 2021 年 4 月 14 日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期
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60,848,300 股
增至 287,031,148 股。根据业务指南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一品转债”转股价格从 45.79 元/
股调整为 25.52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 2021 年 4 月 29 日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
权益分配调整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1)。
并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了 1,622,600 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87,031,148
股增至 288,653,748 股。根据业务指南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一品转债”转股价格从 25.52
元/股调整为 25.45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4 日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后调整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82)。
三个解锁期因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锁要求和部分离职人员所持有的 623,430 股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 288,653,748 股减少至 288,030,318 股。
根据业务指南和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一品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原来的 25.45 元/股调整为 25.48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8 月 25 日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21-131)。
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
与利润分配),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根
据业务指南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一品转债”转股价格从 25.48 元/股调整为 25.28 元/股(按
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 月 25 日
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权益分配调整公司可
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6)。
四个解锁期因业绩考核未达到解锁要求的 49 名激励对象 592,200 股限制性股票
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6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所持有的 171,000 股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根据业务指南和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一
品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5.28 元/股调整为 25.31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调整不涉及暂停转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13 日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工作,因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发股份 400,000 股,公司总股本由
增发股份价格为 18.21 元/股,本次用于增发股份的资金总额为 7,284,000.00
元。根据业务指南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一品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5.31 元/股调整为
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11)。
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
与利润分配),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根据业务指南和募集说明书的规
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一品转
债”转股价格从 25.30 元/股调整为 16.84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本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24 日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权益分配调整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3-041)。
二、“一品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品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为: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指当期应计利息;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
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指
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
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触发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不提前赎回“一品转债”的议案》,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即 2022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3 年 5 月 29 日),若公司再次触发“一品转债”的赎回条款,
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不提前赎回“一品转债”。以 2023 年 5 月 29 日后首个交
易日重新计算,若“一品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
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一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自 2023 年 5 月 30 日至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股票已有 9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不低于“一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6.84 元/股)的 130%(含 130%)。若在
未来触发“一品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
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 130%)”),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
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募集说
明书》的有关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
“一品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
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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