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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羽臣: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3-06-01 20:24:19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3-042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资料图)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497,3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1,699,84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97,300 股后的 121,202,5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 元(含税),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 30,300,635.00 元。

本 次 实 际 现 金 分 红的 总金 额= 实际 参与 分配 的总 股本 ×分 配比例,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

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 2.4897843 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

应以 0.2489784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 红总额               /总股本, 即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89784 元/股。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的情况

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 2022 年末公司总股本 121,699,840 股扣除截

止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金红利 2.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0,331,060 元(含税)。本年度不

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利

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变化。自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期间,公司回购专户

中已回购股份数量由 375,600 股增加至 497,30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497,300 股,该部分不参与利润分配。

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户除

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23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

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 2.4897843 元计算,每股

现金红利应以 0.2489784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

本,即 0.2489784 元/股=30,300,635.00 元÷121,699,840 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89784 元/股。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公

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

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股东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晏小平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

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

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

调整。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公

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涉及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6 号高德置地冬广场 G 座 32 层

  咨询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20-22198215

  传真:020-22198999-8022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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