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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居住建筑全屋智能工程技术标准》(下称“《标准》”)正式实施,为社会大众居家幸福感的营造和提升提供了技术参考。
值得照明业界关注的是,《标准》从技术性角度解读了照明智控子系统技术条件、全屋智能场景中的灯光与照明电源设置、商品性住房智能灯具与小夜灯设置等相关内容。
其中,照明智控子系统作为《标准》中主用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标准》文件中有着详细的技术解读。
《标准》中,照明智控子系统技术条件被划分为控制对象、智能能力两个细项与普及型、增强型、完备型三个智能等级。
从控制对象上看,普及型控制对象可以控制灯具的开关;增强型控制对象除了可以控制灯具开关外,还可以调节灯光亮度与色温;完备型控制对象除了具备普及型控制对象与增强型控制对象的所有功能外,还可以调节灯光色彩等参数。
从智能能力上看,普及型智能能力可以支持智能开关、移动APP控制和用户自定义场景模式;增强型智能能力不仅可以支持用户自定义场景模式,还可以支持通过智能面板/语音/传感器/移动设备等远程控制家中照明设备,同时也能与其他设备进行联动,实现自动化照明和场景化照明方案;完备型智能能力除了具备增强型智能能力的所有功能外,还可以支持调光曲线选择、照明区域控制、照明效果动态变化控制以及节律照明控制。
除了罗列出照明智控子系统的技术条件,《标准》也规定了照明智控子系统设备的设置要求、安装施工要求以及调试要求。《标准》在照明智控子系统的调试建议中也提到,要以光照度、时间表等作为控制依据,来模拟控制灯组的开关,并逐个调试调光、定时、场景、感应控制和环境联动控制等功能。
在智能照明之于房屋建设越来越重要的时代背景下,《标准》的施行,将为照明厂商、设计师、工程单位参与居住建筑全屋智能工程项目提供了行动大方向,从而引领深圳乃至全国照明行业的高品质发展潮流。